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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用印无小事,疏忽存风险

    发布日期:2022-10-12

    公章是学校公文、介绍信证明信等具有法律文书性质的文件生效的凭证,是学校意思表示外化的标识,学校印章管理是现代企业风险控制的一个重要环节。小小印章分量重,掌管使用责任大!保证印章安全,切实维护学校合法权益。在日常工作中,为了办事方便而伪造、私刻公章会产生大量的刑事犯罪案件和民事法律纠纷,因印章使用不当而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不在少数,有些甚至影响到一个公司的生死存亡。因此提升印章使用人员的合规与风险防范意识,保障各类印章使用的规范性、合法性和可靠性尤为重要。监察审计处也会持续加强学校印章管理与风险防控。

    严格执行《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印章管理办法》的规定:

    (1)申请使用学校印章,由申请人通过OA填写用印申请并上传相关附件,待领导审批完成后方可用印。

    (2)节假日用印、外出用印应至少提前“一个工作日”提出申请,经领导审批后方可用印。

    (3)同一用印资料在不同时间里重复用印,或者同一批用印资料由于部分内容漏报审批,须再次履行用印审批手续,杜绝“一次审批,重复使用”的行为。

    (4)各单位(部门)负责管理本单位(部门)印章。各单位(部门)负责人为印章管理第一责任人,各单位(部门)应规范审批程序,做好用印登记,对用印时间、用印单位、用印事由、批准人、经办人等进行详细登记,以备核查。监印人是直接责任人,要确保印章存放安全。

    (5)如各单位、各部门撤并、更名或印章年久磨损变形,须重新刻制印章时,由各单位、各部门通过OA申请,经校领导审批,监察审计处核审后刻制。

    在印章使用过程中,以下情况禁止发生,请老师们严格遵守:

    (1)无OA审批流程;

    (2)空白纸张、合同、协议、介绍信、证件、证明、奖状、未经领导审核过的上报材料等。

    (3)内容不完整、不真实、不准确,存在瑕疵的;

    (4)与本校工作、业务、人员无直接关系的。

    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违规用印,不得伪造印章,不得利用其他渠道私自刻制印章。违反规定者,学校对相应责任人视情节轻重,分别予以警告、记过、降级、撤职、开除等处分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,移送有关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